2017年昭通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公開調任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云組發(fā)〔2016〕16號)和《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的通知》(昭組通〔2017〕13號)、《關于做好昭通市2017年公務員集中調任工作的通知》(昭組通〔2017〕69號)的有關規(guī)定,昭通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決定公開調任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及計劃數(shù)
昭通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工業(yè)園區(qū)科副科長1名(鄉(xiāng)科級副職)。
二、調任范圍
全市工信系統(tǒng)范圍內事業(yè)單位中從事管理或者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工勤技能崗位的工作人員(含聘用到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不在調任范圍。
三、調任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在市級及以下事業(yè)單位擔任八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以上。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同時具備管理工作經歷2年以上。
(二)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計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28日。
(三)具有公開調任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四)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五)報名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公開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法律、法規(guī)、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或相當層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調任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此次公開調任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參加報名人員要符合報考崗位的職位資格條件。如所報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將不予開考。報名及資格審查由昭通市工信委組織。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
報名地點:昭通市昭陽區(qū)鳳霞路106號老財校行政辦公區(qū)3號樓2樓,昭通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科。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同時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2.報名所需資料。
參加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xiàn)場進行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昭通市2017年公務員公開調任報名表》、《昭通市公務員公開調任報考誠信承諾書》、《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關任職證明復印件材料,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并標注 “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3.資格審查
根據(jù)調任公告,對參加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公開調任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該調任崗位。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筆試、面試及后續(xù)調任過程進行現(xiàn)場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筆試、放棄面試、放棄考察、放棄調任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調任資源,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個人放棄。
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確認階段個人放棄的,需在2017年10月29日17:00前向昭通市工信委提交個人放棄的書面說明,聯(lián)系電話:0870-2121519;傳真:0870-2125723。
(二)筆試
筆試由市工信委具體負責,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以及調任崗位所涉及的專業(yè)知識。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此次公開調任的考前培訓。
1.筆試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筆試前3天之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昭通市工信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2.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缺一不可。
3.筆試崗位排名計算。
筆試崗位排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有兩人并列第1名,則不再有第2名,后續(xù)的排名直接為第3名,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類推。
筆試結束后,由昭通市工信委結合崗位筆試情況確定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下的報考者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三)經歷業(yè)績評價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yè)績評價人選。經歷業(yè)績評價由昭通市工信委負責組織,主要評價參加調任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考核獎勵情況、人崗匹配程度等。
經歷業(yè)績評價滿分100分,其中基本項目60分,加分項40分(業(yè)績評價各項目中,涉及時間計算的,截至2017年10月28日)。具體評價方法如下:
基本項目(60分)。經審核,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年齡、身份等條件和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即可獲得60分。
加分項目(40分)。加分項目包括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學習培訓情況、工作業(yè)績和綜合評價5個項目。
1.教育經歷(5分)。本科生得2分,碩士研究生得3分,博士研究生得5分。以最高學歷計分。
2.工作經歷(8分)。包含單位經歷(4分)和崗位經歷(4分)。單位經歷評分標準為:在兩個不同單位(指不相隸屬的單位,含借用和頂崗、跟班學習,需有證明材料)工作過的,得2分;在兩個以上不同單位工作過的,得4分。崗位經歷評分標準為:從事報考崗位相關工作2年的,得2分;從事報考崗位相關工作2年以上的,得4分。
3.學習培訓情況(5分)。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培訓,一次得1分,以培訓合格證書為準,累計超過5分按5分計。
4.工作業(yè)績(12分)。包含年度考核(4分)和表彰(8分)。年度考核項目的評分標準為: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的,一次得一分,累計不超過4分。表彰(表彰對象必須是個人)項目的評分標準為:獲縣直部門表彰每次得1分,獲市直部門表彰每次得2分,累計超過8分按8分計。
5.綜合評價(10分)。參考經歷業(yè)績情況,從報考者工作業(yè)績軌跡,與崗位工作關聯(lián)度越高得分越高,且相似工作業(yè)績中工作量越大、難度越高、成績越突出、本人發(fā)揮作用越大的得分越高。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考生筆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調任計劃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員數(shù)不足1:3的 ,以崗位面試人數(shù)與調任計劃數(shù)的實際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昭通市工信委組織。
3.面試的時間: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面試時間如有變動,當另行通知考生)。
(五)進入考察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筆試、經歷業(yè)績評價、面試成績之和,按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調任計劃數(shù)與進入考察人員數(shù)不足1:2的,以崗位調任計劃數(shù)與考察人員數(shù)的實際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公開調任的筆試、面試成績、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和考察成績均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30%+考察成績×10%。(每項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考察工作由昭通市工信委負責組織實施??疾熘饕獙Ρ豢疾鞂ο蟮牡隆⒛?、勤、績、廉情況及其與公開調任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了解。
(六)確定擬調任人員和公示
市工信委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考察成績等綜合考慮,集體研究決定擬調任人選。擬調任人員按照任前公示有關規(guī)定在調出、調入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不影響調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任,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對有影響調任問題的,取消調任資格。
考生筆試、經歷業(yè)績評價、面試等成績和進入考察人選、擬調任人員等情況,將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thrss.gov.cn/)公示。
(七)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由擬調任人員自行體檢,并向昭通市工信委提交體檢合格材料,方可進入后續(xù)調任環(huán)節(jié)。
(八)調任人員審批和公務員登記
調任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呈報審批材料。按規(guī)定需要進行離任審計或者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應提供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
調任人員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任職、工資手續(xù)。一般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并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職級或職稱安排工作。調任人員2年內一般不得調整工作崗位,實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其它事宜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昭通市工信委門戶網站了解公開調任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公開調任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與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為保證調任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和透明度,本次調任工作在昭通市第一紀工委和昭通市公務員局的全程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公開調任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0-2139026(中共昭通市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
咨詢電話:0870-2128956(昭通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70-2121057(昭通市人社局公務員職位管理科)
0870-2121519(昭通市工信委人事科)
附件:1.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表;2.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3.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信息采集表。(下載)
昭通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