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2023年云南省省級機關統(tǒng)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文稿職位(職位代碼:5306010001),云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方志大數(shù)據(jù)中心管理職位(職位代碼:5307010001)面試前資格復審工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文稿職位(職位代碼:5306010001),云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方志大數(shù)據(jù)中心管理職位(職位代碼:5307010001)的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遴選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14:30至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云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3樓會議室(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華山西路96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筆試準考證(2份)。
(二)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四)本科及以上畢業(yè)證及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及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五)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六)報考省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文稿職位的考生,須
提供具有2年縣級以上機關文稿撰寫及機關黨建工作經(jīng)歷證明。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經(jīng)辦人注明“與原件相一致”并簽字、落款,加蓋單位公章。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均不再遞補。
(三)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及遞補人員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工作相關事宜,將通過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告知考生,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6月9日
來源:https://www.yn.gov.cn/zwgk/gsgg/202306/t20230609_260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