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4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分配
公開選調4名公務員。
州委督查室3名,綜合調研科1名。要求具備較強的理論功底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熟悉辦公室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具備較好的文字基礎和寫作能力。
崗位設置與考生報名比例為1:5以上開考。
二、公開選調范圍、對象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團結同志,清正廉潔。
2、選調人員必須是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科級以下人員。
3、工作滿3年以上(2011年9月前參加工作),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1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視同為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熟悉黨政機關工作流程,身體健康。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曾受過刑事、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與刑事、紀律有關審查的公務員以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公務員,不得參加選調。
三、選調方法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考考生需到州委辦公室秘書科現(xiàn)場報名?,F(xiàn)場報名需提供《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復印件,《公開選調公務員誠信報考承諾書》、《公開選調公務員單位證明表(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參加工作年限、基層工作經(jīng)歷)》各一式二份;個人近期免冠照片3張(背面寫姓名)。(附表請詳見迪辦字〔2014〕12號)。
報名時間及地點:2014年11月27日9:00至2014年12月11日17:30,香格里拉縣康珠大道8號,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秘書科。資格初審:由州委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對外公布并告知考生本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嚂r間:擬定于2014年12月中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為準??荚嚳偝煽儯焦P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資格初審合格者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含國情、省情、州情)、公共管理基礎知識(含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公文寫作等,不指定教材。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分數(shù)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進入閱卷評分,考生對成績現(xiàn)場簽字確認。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供考生本人《畢業(yè)證》原件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安排在筆試之后進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人選。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主要測試考生文字功底和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采取當場評分方式進行。因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人員出現(xiàn)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仍無法補足缺額,可進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并通知本人,現(xiàn)場確認簽字。各崗位前三名考生的綜合成績,及時對外公布。
(三)組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選調崗位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核對象,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考察工作由州委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己藘热葜饕〝M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己瞬缓细癯霈F(xiàn)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考核人選。
(四)決定選調
根據(jù)考核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分別在迪慶日報、迪慶電視臺、調出單位、調入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公示期滿后,符合選調條件的,報送州委組織部審核,按程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
四、具體要求
1、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通過迪慶日報、迪慶電視臺發(fā)布。
2、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組織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對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州委辦公室或州紀委第二紀工委反映。州紀委第二紀工委負責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經(jīng)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聯(lián)系人:楊軍艷、楊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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