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佤族自治縣國門小學關于2016年
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現將滄源佤族自治縣國門小學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以打造品牌學校為目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zhèn)洹駜?yōu)錄用的原則,以實際教育教學能力為考察重點,通過考試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養(yǎng)高、業(yè)務能力強、熱愛教育事業(yè)的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國門小學教師隊伍中,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夯實基礎。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語文崗位2名、數學崗位4名、音樂崗位1名,共7名。
三、公開招聘范圍
(一)語文、數學崗位面向全縣在職在編的小學教師招聘。
(二)音樂崗位面向全縣在職在編的中小學音樂專業(yè)教師招聘。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承擔滿負荷工作量。
(三)具有大專(師范類)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以上。
(五)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滿5年(2011年9月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
(六)近3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受處分期間及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不得報考。
五、招聘辦法
(一)語文、數學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業(yè)績考核的辦法招聘。
(二)音樂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辦法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時間: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7日 。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8月5日8:30至8月7日17:30。
2、報名地點:滄源縣國門小學教務處。報名聯系人:
田姬善( 13988317775 ) 、李紅琳(13987002644)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復印件(各 1 份)。
(2)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3)填報《滄源縣國門小學2016年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
(三)資格復審
8月7日17:30—18:30 ,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筆試 (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60%)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8日上午8:30-10:30 。
2、筆試內容:
(1)語文崗位考小學語文基礎知識。
(2)數學崗位考小學數學基礎知識。
(3)音樂崗位考音樂基礎知識。
3、8月8日18:00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進入面試)。
(五)面試 (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崗位占總成績30%,音樂崗位占總成績40%)
1、面試時間: 2016年8月9日上午8:00—11:30 。
2、面試方法:上同課異構微型課(現場抽課后準備30分鐘,上課時間10—15分鐘)。
3、面試內容:本崗位學科內容。
(六)業(yè)績考核 (語文、數學崗位占總成績10%)
1、進入面試人員須在8月9日上午10:00前提交近三個學年相關業(yè)績證明。(注:提交近三年7月份市、縣統(tǒng)測科目教學水平檢測原始成績表復印件,成績表復印件必須包含本鄉(xiāng)鎮(zhèn)所有同年級平行班的成績及任課教師姓名。成績表復印件須經所在學校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2、2016年8月9日下午,對進入面試人員近三年的業(yè)績進行考核。 2014年總分3分, 2015年總分3分, 2016年總分4分,共 10 分。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2014年7月份、2015年7月份市、縣教學水平統(tǒng)測科目成績,與本鄉(xiāng)鎮(zhèn)同年級平行班相比,分值分別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三名以后不得分。如果本鄉(xiāng)鎮(zhèn)同年級只有3個及以下平行班的,則只取第一名計分;如果有4個平行班的,則只取第一、二名計分;如果有5個及以上平行班的,則取第一、二、三名計分。
(2)2016年7月份市、縣教學水平統(tǒng)測科目成績,與本鄉(xiāng)鎮(zhèn)同年級平行班相比,分值分別為: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三名以后不得分。如果本鄉(xiāng)鎮(zhèn)同年級只有3個及以下平行班的,則只取第一名計分;如果有4個平行班的,則只取第一、二名計分;如果有5個及以上平行班的,則取第一、二、三名計分。
(3)任教多個班級、多個市縣統(tǒng)測科目的,以成績最好的班級、科目計。
(七)成績公布及擬聘公示
1、經筆試+面試+業(yè)績三項考核后(音樂崗位經筆試+面試兩項考核),按比例將各項成績相加,即為最后總成績。
2、最后成績公布: 2016年8月9日17:30公布最后成績,并報縣教育局備案。
3、擬聘人員公示: 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6日,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公示7天后無異議,由學校向縣教育局申請聘用,并由校長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二)聘用后待遇按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zhí)行。
(三)若學校沒有相應的崗位,被聘用人員只能高職低聘。
(四)受聘人員被聘用后三年內不得調離本學校。
八、相關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若出現應聘者最后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近三年教學業(yè)績,業(yè)績分高的優(yōu)先聘用;若業(yè)績分也相同,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聘用;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比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聘用。
(二)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旦發(fā)現應聘者有弄虛作假現象,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請社會各界對本次教師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舉報電話:13988317775、7122647。
(四)本公告由滄源佤族自治縣國門小學負責解釋。
滄源佤族自治縣國門小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