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紅河州2021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體檢及檔案轉遞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現(xiàn)將紅河州2021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體檢及檔案轉遞等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考試成績崗位排名與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7月15日—16日9:00—11:30,14:30—17:30。未按時間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紅河州政務服務局一樓(州人才市場招聘大廳)。地址:振興路1號(州車管所對面)。
報考縣市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見附件2。
(四)審核單位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社部門負責進行。
(五)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必須攜帶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因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有在有效期內(nèi)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六)審核確認
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確認表上簽字。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一式兩聯(lián),一聯(lián)由考生持有,作為參加體檢等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的一項證明材料,一聯(lián)由審核單位留存。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審核單位留存。
(七)遞補
校園公開招聘遞補按校園公開招聘公告執(zhí)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及檔案轉遞安排
州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安排詳見附件2。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體檢合格人員到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各縣市人社部門領取聘用審批表、考察表,領取時間詳見附件2。
(二)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登錄紅河人才網(wǎng)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應聘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查詢信息或通信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若各位考生對資格復審工作有疑問,請咨詢相關招聘單位或各縣市人社局。
四、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