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面向全市公開選聘
專業(yè)學科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臨發(fā)[2011]83號)和擴大高中辦學規(guī)模的指示,為解決學校因高中擴招教師總量不足和部份學科教師緊缺的實際問題,保障我縣高中擴招后教學工作有序進行,經(jīng)報請雙江自治縣人民政府和雙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雙江自治縣教育局決定在2014年8月,面向全市公開選聘13名專業(yè)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崗位及名額
崗位名額13個,其中:英語1個、政治1個、歷史3個、地理2個、物理3個、生物2個、美術1個。
二、公開選聘范圍
1、臨滄市內(nèi)在編在崗中學教師。
2、雙江自治縣內(nèi)有中學教師資格的在崗特崗中學教師。
三、公開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處分、記過等不良記錄,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3、熱愛教育事業(yè),身體健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4、年齡在35周歲(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級教師年齡為45歲周歲(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全日制本科學歷教齡3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學歷教齡1年以上),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的臨滄市內(nèi)在編在崗中學教師和雙江自治縣內(nèi)持有中學教師資格的在崗特崗中學教師。
6、非全日制本科教師所任科目(文化科)的統(tǒng)測成績近三年來至少有一次居所在縣同級同類學校前三名。
7、應聘人員必須經(jīng)任職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8、一經(jīng)選聘必須在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服務滿五年。
四、公開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4年8月6日,在雙江自治縣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公開選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雙江自治縣教育局(育才路44號)。
3、報名聯(lián)系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883-7627837、18908835841。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并有任職學校校長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名、蓋章的《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面向全市公開選聘專業(yè)學科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同時遞交同底2寸免冠近照四張。
(2)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任教科目統(tǒng)測成績證明。
(3)提交個人工作總結(近三年以來)一式7份。
(三)資格審查
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四)組織考試
1、開考條件:原則上每個崗位的應聘報名人數(shù)與擬聘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須報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組織考試。
2、考試時間:2014年8月16日至18日
3、考試地點: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
4、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個人工作總結(10%)、筆試(30%)、說課(60%)三種方式相結合。評委組按照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進行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為其中一項得分,三項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后的成績之和為個人總成績。
(1)個人總結。個人工作總結(近三年以來)得分按10%計入總成績。
(2)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內(nèi)容為教育教學必備知識,筆試得分按30%計入總成績。
(3)說課(時間為15分鐘內(nèi))。公開選聘組準備報考學科相應課題,應聘者按抽簽順序,根據(jù)抽到的課題在規(guī)定地點和時間內(nèi),獨立完成備課并向工作人員提交編寫好的說課稿,由工作人員復印7份交給評委后,參選教師按抽簽順說課。說課得分按60%計入總成績。
(五)公示
1、選聘教師成績公示。選聘考試結束后,在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考點粘貼成績公示。按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優(yōu)先選聘班主任工作實績和教學成績更為突出的教師)。
2、體檢。選聘工作領導組根據(jù)總成績確定擬聘人員后,即通知體檢。體檢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現(xiàn)的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
3、擬聘人員名單公示。2014年8月20日在雙江自治縣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發(fā)布擬聘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nèi)舉報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相應專業(yè)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公示期后舉報查實的,只取消聘用資格但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結束,由雙江自治縣教育局將選聘結果報請雙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選聘。縣外選聘教師由本人持聘用學校的通知和相關材料,到當?shù)貙W校和人社部門按人事政策辦理人事檔案、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等手續(xù)。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雙江自治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雙江自治縣第一完全中學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