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紅河州2019年事業(yè)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面試及體檢等有關事項 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紅河州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將紅河州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面試及體檢等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紅河州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工作于2019年5月19日進行,通過對筆試成績的統(tǒng)計分析,經研究,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州屬單位、內地縣市和審計系統(tǒng)崗位120分;石屏縣和南部地區(qū)(紅河縣、元陽縣、屏邊縣、金平縣、河口縣)崗位110分;特殊崗位120分;定向隨軍家屬崗位120分;定向農村基層崗位120分。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1.只筆試不面試的崗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筆試后需面試的崗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3倍比例范圍內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3.免筆試需面試的崗位,報名通過網絡資格審核并繳費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安排
1.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7月15日至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紅河州政務服務局一樓州人才市場招聘大廳。詳細地址——蒙自市振興路紅河政務服務大樓(州車管所對面)。
(三)審核單位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社部門負責進行。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及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必須提供與招考職位要求相關的證件原件和證明材料。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限學位證的崗位)、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限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限限制戶籍的崗位),以及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如:教師資格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資格證等)和其他證明材料(如:隨軍配偶軍官證、加分證明材料等)。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2.定向招聘駐紅河州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崗位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還需出具《定向招聘駐紅河州部隊現役軍人未就業(yè)隨軍家屬情況審核表》(一式三份)、隨軍配偶軍官證。
3.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交《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一式三份)。
4.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其出國經歷的有關證明材料。留學回國人員的畢業(yè)時間不區(qū)分當年和往屆,都必須提交學歷認證,請相關人員提前認證。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可查詢認證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5.筆試加分人員還需提交《筆試加分審核表》。父母一方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含退休人員),還需提交父母一方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須由工作單位蓋章確認)。
(五)審核確認
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確認表上簽字。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一式兩聯,一聯由考生持有,作為參加面試、體檢等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的一項證明材料,一聯由審核單位留存。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審核單位留存。
(六)遞補
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可從同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遞補后出現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情況的,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面試。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各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三、面試和體檢安排
州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社部門按規(guī)定制定面試及體檢方案,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安排詳見附件)。
四、特別注意事項
(一)根據省政府決定,開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不再索要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員同意報考證明。對報考人員不再要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由考生自行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人事關系。若因不能解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因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遞補的,遞補人員名單、資格復審、體檢等后續(xù)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登錄紅河人才網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應聘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信息或通信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若各位考生對資格復審工作有疑問,請咨詢相關招聘單位或各縣市人社局。
附件:
附件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zip
附件5:定向招聘駐紅河州部隊現役軍人未就業(yè)隨軍家屬情況審核表.doc
附件6:筆試加分審核表.doc
附件8:工作咨詢電話號碼冊.xls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9日
在線查閱:
2019年紅河州州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面試、體檢及檔案轉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