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江自治縣關于公開選聘勐勐幼兒園園長的公告
為深化教育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質,較強業(yè)務能力和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能干善管的教育行政管理隊伍,形成公開、公平、公正選拔干部的競爭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發(fā)現(xiàn)人才,培養(yǎng)干部。根據(jù)我縣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經雙江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通過公開選調勐勐幼兒園園長,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原則;
(六)堅持責、權、利相統(tǒng)一原則。
二、公開選調崗位
勐勐幼兒園園長1名。
三、公開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選調,公開選調對象為正式在編在崗的財政供養(yǎng)事業(yè)編制人員。
四、公開選調要求及條件
(一)要求:
1.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學前幼兒教師或者持有幼兒園園長資格證的教師;參加過幼兒教師轉崗培訓并具有轉崗培訓證書的教師;正在參加省級幼兒園圓長資格培訓的教師。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5年及以上教齡,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年齡在45歲以下(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教育政策理論水平,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教育工作。
2.辦學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規(guī)律,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有實踐經驗,有勝任園長職務的組織領導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作風正派、為人師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履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前三年內在師德師風、黨風廉政、安全維穩(wěn)、綜合治理等方面存在一票否決的責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五、 考試辦法
園長公選的評分標準由近三年的履職考核、施政陳述、答辯三個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其在總成績中的權重分別為10%、50%和40%。按1:3確定組織考察人選。
六、考評組和考察組的組建辦法
(一)考評組的組建
幼兒園園長的考評組在專家?guī)熘谐槿 ?/p>
(二)考察組的組建
幼兒園園長的考察組由縣教育局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協(xié)助完成。
七、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在雙江自治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上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2018年8月25日8:00—16:00(不接受電話報名)。
2.報名地點:雙江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咨詢電話:0883-7627837 13759310287。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的《雙江自治縣勐勐幼兒園園長公開選調報名表》一式三份,報名表請在雙江自治縣政府公眾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
(2)提交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及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8月25日)
(1)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逐一進行資格審查,并向選聘和考核領導小組匯報資格審查情況。
(2)通知獲得選聘資格者參加選聘,同時向未通過資格審查者說明未通過的原因。
(3)8月25日17:00在縣教育局公示欄粘貼獲得選聘資格者公告。
(四)施政陳述及答辯(8月26—27日)
(1)準備階段:(8月26日)布置施政答辯會場,接收施政陳述書,當場密封,并作好登記和保管工作;召開選聘者會議,交待有關事項;召開考評組會議,考評組審查評價施政陳述書,研究確定施政答辯試題、評分標準和評分辦法。
(2)實施階段:(8月27日)選聘人員抽簽決定施政陳述及答辯順序;選聘人員陳述時可帶陳述稿,陳述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答辯由考評組進行現(xiàn)場提問,選聘人員不得帶任何資料,答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五)組織考察
選聘領導小組聽取考評結果匯報,確定考察對象,由考察組進行考察。(8月27日)
(六)擬任公示
由雙江自治縣勐勐幼兒園園長公開選聘領導和考核小組確定園擬任職人選后,按程序進行任前公示(8月27至9月1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xù)
對公布的擬選調人員無異議后,報經雙江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由縣教育局將選調結果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八)簽訂聘用合同
選調的園長和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
八、任期及職責
(一)園長聘期
聘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二)園長職責
園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負責人,全面負責學校(園)各項管理工作,并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對學校的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具有自主權。任職期間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三)園長工資待遇
園長任職期間享受相應專業(yè)技術人員職務工資待遇,并根據(jù)任期目標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享受績效工資。
九、園長任期目標
園長任職期間,由縣教育局根據(jù)學校(園)層次確定任期目標,實行分學年度考核。
十、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
監(jiān)督電話:縣紀監(jiān)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883-7622892;
縣人社局專技股:0883-7621240;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0883-7627812。
附件:雙江自治縣公開選聘校(園)長、教辦主任報名登記表.doc
雙江自治縣勐勐幼兒園園長公開選調
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