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2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貫徹落實“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現(xiàn)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確保生源質量。復試工作中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以下簡稱各學院)要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
二、組織管理
1.復試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指導。
2.各學院應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紀委委員、部分學科負責人參加,負責制訂各單位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確定復試名單,并組織實施,指導本單位各專業(yè)(導師)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審核本學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的申訴等。
3.各學院應組織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復試小組,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組長,另設秘書一名。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負責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的登記、復試記錄表的收驗、上交等工作。各博士招生單位復試記錄表可參考《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模板。
6.復試工作在學校紀委、學院紀委委員的監(jiān)督下完成。
7.復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音頻視頻檔案由各學院留存?zhèn)洳椤?/p>
8.實施“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的單位,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實施。
三、初試成績要求
1.云南大學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
英語不低于45分;專業(yè)課不低于60分;總分不低于170分。
各學院可在不低于該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學科建設等情況制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各專業(yè)(導師)初試成績要求,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各學院確定的初試成績分數(shù)要求須在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中公布,同時應做好相關考生的通知工作。
2.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做破格復試。
四、調劑
經報考導師、申請調劑導師及其所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相近專業(yè)缺少生源的導師(含“申請—考核”制導師)進行復試。
(一)調劑要求
1.調劑限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外??忌暾?。
2.調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內進行(專業(yè)代碼前四位一致),考生必須符合《云南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達到申請調入學院制定的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和其他調劑要求。
(二)調劑申請程序
各學院應根據(jù)導師上線生源情況,確定本單位調劑要求,準確及時答復考生咨詢或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
申請調劑的考生須下載填寫《2018年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考生調劑申請表》并在各學院規(guī)定時間內交由相關學院審核,經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列入所在學院的復試名單。
第一志愿上線的考生若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yè)(導師),且已通過學院審核,將不得列入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導師)復試名單。每名考生只能參加我校一個專業(yè)(導師)復試,否則不予錄取。
五、復試辦法及內容
(一)復試辦法公布
各學院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包括復試內容、復試程序、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并通過本單位網站或者其他形式公布。
(二)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之前,必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單位(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須委派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
1.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用于錄取后辦理銀行卡交納學費用)。
2.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往屆碩士畢業(yè)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無碩士學歷的考生(單證考生)需提交碩士學位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資格審核時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4.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學院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復試考核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通過面試或筆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素質。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1.學術水平考查
各學院復試小組根據(jù)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申請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復試內容應包括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含申請材料評價)、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復試方式可采用筆試、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等,具體由各學院根據(jù)學科專業(yè)情況自行確定。
復試程序要規(guī)范,要有現(xiàn)場記錄、成績和評語。若各學院認為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安排復試。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各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體檢
復試考生須在復試期間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yī)院為云南大學校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包含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其中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占8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20%。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為30%~50%,具體由各學院在此范圍內確定,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復試前公布。
3.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jù)。復試成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
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六、錄取
根據(jù)各專業(yè)(導師)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以及體檢情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時,按照各專業(yè)各導師復試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同一導師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時包含調劑考生,應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學校將按照《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導師“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錄取情況、一志愿考生生源情況、學科建設情況及培養(yǎng)質量等因素調整招生計劃。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之后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及教育部審核。
七、收費標準
根據(jù)《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請各培養(yǎng)單位在復試前收取考生復試費,并于復試結束后至6月8日前交到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
我校研究生體檢費為169元/人,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校醫(yī)院體檢。
八、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學校將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嚴肅追究責任。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研究生院組成巡視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復試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考生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各學院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申訴,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及時答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復試監(jiān)督或投訴電話:
0871-65033837(研招辦),0871-65931676(監(jiān)察處)。
九、工作進程表
工作內容和要求 | 時間 | 負責單位 |
各學院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復試實施辦法、確定復試名單(含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和地點(按照《云南大學2018年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安排》并報研招辦。 | 5月25日 中午16:00前 | 各培養(yǎng)單位 |
公布復試名單。 | 5月28日17:00前 | 研招辦 |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按要求到各學院報到,接受資格審查。到校醫(yī)院進行體檢,參加復試。 | 5月31日 ~6月5日 | 研招辦 各培養(yǎng)單位 校醫(yī)院 |
上報復試結果和擬錄取意見及考生相關材料。 | 6月8日17:00前 | 各培養(yǎng)單位 |
附件: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