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西雙版納州考試
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關于全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經商州委組織部同意,現(xiàn)將2017年西雙版納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崗位
報考西雙版納州所屬黨群(不含法檢系統(tǒng))、政府各級機關崗位(含大學生村官崗位)且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條件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西雙版納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7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點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景洪市易武路17號)。
三、資格復審時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主要是做報名信息與證明材料的一致性比對。
考生根據安排,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兩份,審核合格蓋章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招考公告所附的政策解答文件已有詳細說明,請審核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
四、考生承諾確認、單位審核確認
為不浪費考試資源,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作出承諾并現(xiàn)場簽字確認。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可進行2個批次的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嚴格按《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附件執(zhí)行。
(二)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xsbnrc.cn)發(fā)布的相關通知或與招錄單位保持聯(lián)系暢通,如因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0691-2123744,2122670(傳真)。
附件:西雙版納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西雙版納州公務員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