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
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含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文職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從事機關綜合部門輔助崗位工作,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方面服務的文職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從事執(zhí)法或涉及絕密級事項工作。
本次共招聘366人。(詳見招聘簡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文職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機關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工資待遇參照現(xiàn)行機關工勤人員標準(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核定。
四、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昆明戶籍(不含托管戶);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29日至1999年6月29日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4.自愿從事公安文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7.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文職人員;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崗位條件
詳見招聘簡章。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昆明人才網(http://www.100job.cn,該網站為本次考試的官方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871-63340298。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1日00:00至7月4日24:00),報考條件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三)報名流程
1.注冊
報考人員可于即日起至報名結束之日止到昆明人才網進行注冊,之前已在該網站注冊成為個人用戶的考生請直接登錄;之前沒有注冊過的考生,請先點擊首頁上的“新用戶注冊”,然后自編一個用戶名和密碼并填寫有效的郵箱地址(今后如果登錄密碼丟失可通過此郵箱進行密碼重置),注冊成功后即可登錄報名。
2.網絡報名
2017年7月1日00:00至7月4日24:00報名期間,報考人員登錄昆明人才網,點擊首頁上的“考試服務”欄,打開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考試項目,進入報名頁面填寫個人報名信息。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前請仔細閱讀《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報名須知》,按報名信息要求填寫各項信息,選擇報考崗位,上傳近期免冠電子照,電子照片要求白底的近期清晰免冠照片,寬高比為3:4(建議使用240×320像素),文件格式為JPG,大小不超過32KB,嚴重變形或模糊不清的電子照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完成上述工作后點擊提交,未提交的信息視為未報名,網上報考信息一旦提交,將不可修改,請在考生提交前務必認真檢查報名信息的正確性。
3.網上繳費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人員報名信息提交后每人交納筆試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筆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4.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7月6日(星期四)10:00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四)筆試
1.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筆試范圍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部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10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子女,筆試成績加8分。
申請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申請材料在報名階段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無效。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3倍于招考崗位計劃數的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的,按實際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進入資格復審。如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均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3倍于招考崗位計劃數的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待定。
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準考證、《昆明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插入電子照片電腦打印后簽名蓋章),本人戶口本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
(六)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結束后,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科目為縱跳摸高,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執(zhí)行。
體能測評過程中,由于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測評或明知自身進行測評可能產生風險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能測評不得申請免測或緩測,測評結論一經做出,不再進行復測。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專業(yè)技能測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隨即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出現(xiàn)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面試
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依照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綜合成績依次由高到低順序,并按2倍于招考崗位計劃數的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50%,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考試總成績=(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面試成績仍相同,依照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綜合成績依次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考察和政審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和政審,考察和政審工作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十一)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時進行一次性遞補。
(十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崗位代碼等。公示期為5天。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簽訂勞動合同。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信息統(tǒng)一在昆明人才網(http://www.100job.cn)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并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63015331、63340298
附件1: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附件2:昆明市公安局直屬部門、五華分局、盤龍分局、官渡分局、西山分局2017年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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