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
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有關細則和《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現就保山市2017年春季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測試對象
在我市申請認定高中、中專教師資格且現場確認已通過的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申請人及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但申請專業(yè)與畢業(yè)證專業(yè)不一致人員(測試申請人請于2017年5月25日以前到市教育局402室辦理繳費手續(xù))。
二、測試方式
以說課加面試(答辯)的方式進行,每人測試時間為30分鐘以內。
三、時間、地點
時間:5月27日一天,具體測評時間看附表。
地點:隆陽區(qū)一中初中部格致樓。
四、測試組織和程序
(一)說課題目的選擇
測評對象在申請任教學科范圍內(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在高二教材內)自定1個內容進行說課,在測評時將說課稿(一式三份)提交評委老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自己手上的,測評時一并交予評委)。
(二)面試(答辯)內容
測試組根據測試要求,結合測試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新課程標準、現代教育理論,提出答辯題目1-2個,由測試對象進行答辯。
(三)測試步驟
1.測試對象準備說課內容。
2.根據通知時間安排,測試對象持身份證到測評點進行身份確認,然后參加測試。
3.測試過程
(1)測試對象自我介紹,將說課標題、姓名寫在黑板上。
(2)測試對象根據自選的說課內容脫稿說課(控制在15分鐘內)。
(3)根據說課的內容,由測試小組提出答辯題目1-2個,由測試對象進行答辯(控制在15分鐘內)。
4、測試組匯總測試結果,作出鑒定。
五、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測試對象弄虛作假或舞弊者取消測試成績。
2.嚴格作息時間,上午8:00開始,下午14:30 開始。參加測試申請人必須提前15分鐘攜身份證報到驗證身份,測試后統(tǒng)一集中,由評委宣布成績方為測試最終結束,應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而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測試和測試不合格的、早退的將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3.如有現場確認通過需參加測試,但不在測試名單上的人員,盡快聯系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2122926、2125387。
4.未按時間交測試費的測試人員將取消其教師資格編號。
保山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