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體育局下屬體育發(fā)展中心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我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市體育發(fā)展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開公正、自主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工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體育場館經營服務管理崗位5人。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無不良記錄,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在20-36周歲,限男性(需要從事重體力勞動)。
4、麗江市戶口(麗江市體育場周邊居民優(yōu)先聘用)。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人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周六、日休息)
2、報名地址:麗江市古城區(qū)雪山路麗江市體育發(fā)展中心(體育場八區(qū)二樓)
3、報名聯(lián)系人及電話:和學軍13578380352
四、面試相關事宜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過資格審核和認定,能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后,方可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思想政治素質、應變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服務意識、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
3、按面試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擇優(yōu)聘用。
五、體檢
按照成績排名前五名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應聘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應聘人員進入體檢。
六、公示、聘用
面試結束后依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公示人選。公示人選確定后,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到崗試用兩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七、招聘人員待遇及合同簽訂事項
試用期間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簽訂合同后2500元/月(含各項保險),食宿自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簽。
八、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時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明、個人簡歷、標準照兩張及有關證明材料。
2、本次招聘若無人報名時,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報名應聘,直至招滿額為止。
3、本次人員招聘由麗江市體育局全程進行復審、監(jiān)督。
麗江市體育發(fā)展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