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報名費減免手續(xù)?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辦理減免報名費用的手續(xù)。享受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考申請”階段,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各州(市)人事考試機構(gòu)或公務員局現(xiàn)場提交減免考試報名費用的證明材料。昆明地區(qū)現(xiàn)場提交減免證明的地點:昆明市學府路113號開放大學遠程大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號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部。無法進行現(xiàn)場提交的人員,也可通過快遞將證明材料郵寄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學府路113號開放大學遠程大樓;郵編:650223)。未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的人員,不能減免考試費用。為防止因郵件丟失影響報名,建議通過郵寄方式發(fā)送減免申請的人員先進行網(wǎng)絡繳費,待有關(guān)部門核實通過后,再將其繳納的報名費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