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6〕5號)、《臨滄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臨教發(fā)〔2016〕1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縣招聘特崗教師面試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說課、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其中說課60分、答辯40分。
(一)說課
說課時間為10分鐘,考生根據(jù)指定教材,自選一個課時內(nèi)容:
小學音樂崗:六年級上冊(湖南文藝出版社.主編張前/ 劉清華)
小學體育崗:六年級上冊《體育.教師用書》(云南出版集團公司晨光出版社.主編高勇);
小學信息技術崗:六年級上冊(云南人民出版社.主編吳凝);
初中化學崗:九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編王晶/鄭長龍);
初中體育崗:九年級上冊 (人民出版社. 主編耿培新 );
說課稿事先自行準備,說課時使用普通話。
(二)答辯
答辯題由評委命題,共2套(中小學共用),考生現(xiàn)場抽取其中1套。脫稿普通話作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內(nèi)容重點是教育理論知識、教學案例分析等,主要考察考生的從教態(tài)度、思辯能力、課堂應變能力。考生根據(jù)主考提示開始答辯,答辯結束,向評委報告:答辯完畢!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
資格復審地點:鎮(zhèn)康縣教育局人事股(一樓)
聯(lián)系人:張老師李老師聯(lián)系電話:13988331006
資格復審在縣紀委派出人員監(jiān)督下,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相關人員共同復審。
(二)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證件材料
1.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6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可由畢業(yè)學校出具證明,說明畢業(yè)證等證件正在辦理過程中。
2.往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未滿的,由服務單位出具服務證明;其他(指除了在崗特崗教師或國家在職在編公職人員以外的人員)的未就業(yè)證明均有所在村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qū))出具。
本人必須到現(xiàn)場接受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受理。資格復審不通過、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資格復審、證件材料不齊全或所提供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三、面試時間、地點
(一)時間
6月15日上午7:30抽簽,確定面試順序,8:00開始面試。
(二)地點
鎮(zhèn)康縣職業(yè)技術教育培訓中心(具體地點資格復審時告知)。
五、其他要求
(一)面試人員攜身份證進入候考室,自覺遵守時間要求,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除說課稿和有關輔助教具外,其他與面試工作無關的,一律不得進入考室。面試人員實行代碼制,面試時只向評委報告面試抽簽順序號,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況。面試人員在等待面試期間,不準高聲喧嘩。面試人員提前30分鐘進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5分鐘不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面試人員進入候考室封閉后,封閉至本人面試結束,面試人員被告知面試成績后,請迅速離開考場,不要在考場附近逗留。
(二)1:1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70分及以上方能聘用。個人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組成。面試結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為6月16日,地點:鎮(zhèn)康縣人民醫(yī)院,若初檢不合格且經(jīng)復查仍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按個人綜合得分從高到低在該崗位面試人員中遞補。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
(三)6月20日前,在鎮(zhèn)康縣政府信息公眾網(wǎng)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四)考生面試期間住宿費、生活費及體檢費等自理。
(五)擬聘人員待省教育廳審定后,在崗前培訓期間,簽訂《云南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具體時間待定,由縣特崗辦電話通知。
(六)根據(jù)鎮(zhèn)康實際,招聘崗位由于無人報考、缺考等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調劑補缺。
鎮(zhèn)康縣特崗辦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