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遼寧省氣象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詳見附件1)的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確認郵件至lnsqxjrsc@126.com進行面試確認。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遼寧省氣象局××局××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手機號碼、備用聯(lián)系電話。
4.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2),經(jīng)本人簽名,于2016年2月14日17時前傳真至024-83862056或發(fā)送掃描件至lnsqxjrsc@126.com。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如遇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郵寄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常德街69號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100001??忌牟牧喜辉偻诉€。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報到及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4年2月24日下午14:00-16:00之間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報到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報到地點: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4樓會議室。
考生報到時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張、二寸彩色照片3張。
四、面試安排
1.面試時間:面試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和下午進行,上午面試9:00開始,下午面試1:30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下午1:00前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具體職位面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
2.面試地點: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
3.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常德街69號。
4.乘車路線:沈陽站下車的考生乘207或263路公交車到馬路灣站下車;沈陽北站下車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車到馬路灣站下車或乘地鐵2號線到青年大街下車轉(zhuǎn)乘地鐵1號線到太原街站下車。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人選確定
體檢人選按錄用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根據(jù)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也相同,根據(j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數(shù)從高到低確定);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
2.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3.體檢
遼寧省氣象局將于面試結束后當日(2月25日)確定出體檢人選,并于當日22:00時前電話通知體檢人選于次日(2月26日)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
收到體檢通知的考生,應于2月26日上午7:3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前廳報到。體檢人選2月25日晚應禁酒及油膩食品,2月26日早應禁食禁水,體檢費用自理。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請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按時參加體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人選確定
體檢人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人選。如體檢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資格的,根據(jù)同職位面試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人選。
六、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和體檢,并保持手機通暢。
2.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電話:024-83862059
傳真:024-83862056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
1.面試名單
2.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3.同意報考證明
4.待業(yè)證明
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
2016年1月25日
附件下載:遼寧省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