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國家林業(yè)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見附件1)于2016年1月31日18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
參加面試的考生,請發(fā)送郵件至84238727@163.com,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國家林業(yè)局××司局××職位面試”。郵件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名稱、報考職位代碼、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弧⒙?lián)系電話,并以附件方式發(fā)送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專題網站下載填寫)和照片(.jpg格式,名稱為本人姓名,如“張三.jpg)。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見 2),經本人簽名,傳真至010-84238650。
二、面試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6年2月24日8:00—17:00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國林賓館四層會議室(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七區(qū)24號樓,前臺電話:010-64298800)進行資格復審: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藍底2寸免冠照片2張。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見附件3)及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見附件4)。
考生提供的部分材料或復印件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或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6日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0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到地點:國家林業(yè)局主樓二樓。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體檢要求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給考生。
(二)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請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覺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體檢,并保持手機暢通。
聯(lián)系方式:010-84238727/84239727
傳真電話:010-84238650
附件:
1.國家林業(yè)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國家林業(yè)局人事司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