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縣教育局大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筆山小學、翠華鎮(zhèn)完小公開選調音體美教師的公告
根據學校發(fā)展的需要,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大關縣教育系統(tǒng)人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大關縣教育局大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的公告》的相關要求,將大關縣筆山小學、大關縣翠華鎮(zhèn)完小音體美教師崗位公開向全縣小學選調,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專業(yè)對口的原則。
(三)堅持以筆試成績選調的原則。
(四)堅持在縣選調領導組的領導下,由選調領導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的原則。
(五)堅持回避的原則??脊倥c參選教師有夫妻關系、三代內血親或姻親關系的考官應回避;參選教師與考官有利害沖突的,由參選教師提出回避要求,經當場查證屬實后考官回避。
二、選調崗位、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崗位:
1、大關縣筆山小學2人,其中:美術1人、體育1人。
2、大關縣翠華鎮(zhèn)完小2人,其中:體育1人、音樂1人。
(二)選調范圍:
1、全縣在職在編小學教師(縣城學校教師除外)。
2、小學借用到中學或中學借用到小學的教師(縣城學校教師除外)。
(三)選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好的理論素養(yǎng)和較強的政治素質。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奉獻精神。
3、參加選調的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所選崗位一致,教齡在2年及以上。
4、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處分期限內的教師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至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大關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5621204)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所在中心校出具的任教年限證明及思想政治表現鑒定。
2、本人身份證和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驗證原件后收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1張。
3、個人及指導學生獲獎證書及證明。
四、筆試的相關要求及選調方式
此次教師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按100分計算。
(一)筆試范圍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
(二)此次選調的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該崗位遞減或取消。
(三)筆試的命題、考試、閱卷等工作在紀檢等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
(四)筆試時間: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五)筆試地點:大關縣筆山小學。
(六)選調方式:音樂、美術崗位分學科按筆試成績選拔第一名,如有放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體育崗位按學科筆試成績第一名選筆山小學,第二名選翠華鎮(zhèn)中心完小的順序確定崗位,如有放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崗位選調時,如果出現選調人員筆試成績并列,按以下方式進行選調,順序為:1、獲獎加分:教師教學、課件等競賽獲國家、省、市、縣獎或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國家、省、市、縣獎,分別加5、4、3、2、1分,該項分數可以累計加分。2、同等條件下,教齡長者優(yōu)先。3、同等條件下,按學校類別優(yōu)先考慮邊遠山區(qū)教師。
五、公示、選用及考核
(一)筆試結束后,在大關縣教育局政府信息網、教育網和教育局公告欄公布參選教師筆試成績。
(二)等額公示擬選調教師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公示期為五天,公示結束后,通知本人到選調學校報到,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教育局組織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六、組織保障
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本次選調工作領導組,加強領導,保證選調工作的公正、嚴明。
七、紀律要求
(一)教師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在紀檢、監(jiān)察、公證等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確保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用。
(二)各中心校開具的證明及參選教師出示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從嚴追究責任。
(三)凡已被選調人員,自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取消其資格。
八、此公告由選調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大關縣教育局
大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