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繼續(xù)組織實施面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為:具有88個貧困縣三年以上戶籍(戶籍必須于2012年9月1日以前轉入)和88個貧困縣高中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往)屆生,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88個貧困縣戶籍的,可報考國家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為:具有96個貧困縣三年以上戶籍(戶籍必須于2012年9月1日以前轉入)和96個貧困縣高中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往)屆生,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96個貧困縣戶籍,并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可報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1.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96個貧困縣的農業(yè)或農轉城戶籍;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96個貧困縣中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劃定的農村區(qū)域。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于5月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只有通過了報名申請的考生,才能進行高校專項計劃的資格審查。
專項計劃只招應(往)屆文、理科高中畢業(yè)生,不招三校生;隨遷審核受限的考生不得參加專項計劃的報考。
云南省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代碼表下載:http://pan.baidu.com/s/1gd5uXDh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