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資格復審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7:30。
(二)復審地點
由各二級學院或部門電話通知復審人員。
(三)要求及材料
1.根據(jù)《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公告》,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工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
2.復審材料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由就讀高校簽章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國(境)外畢業(yè)生需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及翻譯件;
(4)報考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請根據(jù)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考生可在《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計劃表.xlsx》(https://hrss.yn.gov.cn/html/2024/9/6/60201.html)查詢]
三、其他要求
1.復審人員進校前請?zhí)崆暗卿浳⑿殴娞?ldquo;智慧紅院”進行入校預約,預約審核部門為相應申報崗位所屬學院或部門。
2.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照筆試分數(shù)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相關事項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4.如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則需要提供《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見附件2)。
5.資格復審后,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紅河學院官方網(wǎng)站(http://www.uoh.edu.cn/)公布。資格復審后的面試工作安排,請考生密切關注紅河學院官方網(wǎng)站后續(xù)公告。
附件:1.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
紅河學院
2024年12月10日
來源:https://www.uoh.edu.cn/info/1068/14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