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
2024年招聘非在編醫(yī)生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員公告
根據醫(yī)院實際發(fā)展需要,為向患者提供更優(yōu)質的服務,現(xiàn)醫(yī)院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西雙版納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西政辦發(fā)〔2017〕76號)文件精神,現(xiàn)開展非在編醫(yī)生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醫(yī)生助理崗1人、行政管理崗(醫(yī)務管理)1人。
二、招聘條件
三、工資待遇
按照《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編外聘用人員管理制度(試行)》和《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關于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發(fā)放。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8日。
2.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bnzfyrs@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招聘崗位+姓名。報名材料僅接收PDF格式的電子材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紙質材料報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3. 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
(3)學習成績單
(4)獲得獎勵表彰證明材料
(5)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資格證書
(6)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個人簡歷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在以往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吸毒人員
(4)被依法列為實行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5. 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根據報名情況,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篩選合格人員將在醫(yī)院公眾號上進行通知。無法聯(lián)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面試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采用綜合測評的方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綜合測評成績按照考官的評分,取考官的平均分計為綜合測評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給考生。
(三)擬聘人員體檢
擬聘人員自費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所體檢的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之日起7天內可以書面向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辦公室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四)公示
通過考試的擬招聘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宣傳欄和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試用期的第5個月進行科室測評,測評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相關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實行過程、結果公開,在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公開欄及公眾號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整個過程在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黨支部監(jiān)督下進行。
(二)參加應聘的人員應保持報名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面試地點,并攜帶本人身份證,交面試工作人員審驗,按要求參加面試。
(三)若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或其他個人原因,不在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和地點參與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自負,即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和應聘資格。同時,考生應實事求是,如實反映自身情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考試作弊或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人事科19106940001。
(二)監(jiān)督電話:西雙版納州婦幼保健院黨辦(紀檢監(jiān)察室)0691-2120552。
(三)郵箱地址:bnzfyrs@163.com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WSEnTZPFsZBPhwfkYSN8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