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
中央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滇中產業(yè)新區(qū)社會事務管理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5〕1號)和《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云教人〔2012〕28號)精神,現將我省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發(fā)布
請各州(市)、縣(市、區(qū))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5年度中央特崗計劃招聘指標的通知》(云教人〔2015〕7號),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教育部農村教師特崗計劃招錄服務網(http://tg.ncss.org.cn)發(fā)布崗位計劃,同時發(fā)布招聘公告。應聘畢業(yè)生可登錄教育部農村教師特崗計劃招錄服務網(http://tg.ncss.org.cn)和云南教育網(http://www.ynjy.cn)查閱相關招聘信息。
二、考試有關要求
(一)報名
1.招聘對象(面向全國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近三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專科畢業(yè)生(必須是特殊緊缺學科,原則上不超過州、市年度總招聘數的30%);
(3)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yè))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符合服務崗位要求,應聘初中教師的,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應聘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的,原則上要求所學專業(yè)與申請服務崗位學科一致;
(3)身體條件符合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并能適應設崗地區(qū)工作、生活環(huán)境條件;
(4)普通話水平應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相應標準要求,并取得相應等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取得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志愿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6)申請到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農村學校服務的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畢業(yè)研究生,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核錄用。
(7)在崗特崗教師或國家在職在編公職人員不得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
3.報名要求
應聘畢業(yè)生登陸教育部農村教師特崗計劃招錄服務網(http://tg.ncss.org.cn)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各州(市)于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報名資格審核,以州市為單位編排考場。
(二)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4日—7日登陸教育部農村教師特崗計劃招錄服務網(http://tg.ncss.org.cn)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所標考點按時前往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總體安排
筆試繼續(xù)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各州、市具體組織考試。
2.筆試內容
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繼續(xù)沿用省教育廳組編的《云南省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能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用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考試科目分學前、小學和中學三個類別:應聘幼兒園教師考學前教育1個學科;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7個學科;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13個學科。小學、中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20分,其中10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省教育廳組編的《云南省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由省招生考試院自考教材部發(fā)行。購書地址:昆明市學府路61號,聯系人:趙昆華、肖青,電話:0871-65162385。
3.筆試時間
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考點設置:各州(市)教育局在州(市)政府所在城市設置考點。各州(市)需在招聘公告中說明本州(市)的考點設置情況。
5.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試成績5日內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登記后,報省特崗辦進行統(tǒng)一查分。查分概不對個人。
(四)面試、體檢
1.面試
筆試結束后,各州(市)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分崗位和學科確定最低控制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請示省教育廳。面試前,須對考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即對考生所持證件材料再次審查。如審查出資料不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后,于本縣(市、區(qū))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本縣(市、區(qū))沒有遞補人員的崗位可由州(市)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調劑遞補。
面試考官由各州(市)、縣(市、區(qū))進行異地交流選派或臨時派遣;面試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考官對面試考生的組合順序實行抽簽。具體工作由各州(市)組織相關縣(市、區(qū))開展,面試內容由各州(市)教育局參照當地現行教師面試辦法自定,以分學科說課或講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當場評分。面試分數加筆試分數等于總成績。
2.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與各設崗縣(市)分學段、分學科崗位設置數的比例為1∶1。若體檢后出現缺額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各地確定的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通過云南教育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同時由各設崗縣通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和相關注意事項。
(2)組織體檢。各地體檢時間為6月10日前。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由各設崗縣統(tǒng)一組織,要求體檢的醫(yī)院具備二級乙等(含)以上資質。
三、錄用上崗
(一)確定擬聘人選。各地根據下達的特崗教師計劃數和招聘考核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特崗教師名單并通過云南教育網等有關招聘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提出本地區(qū)擬聘特崗教師人選,以州(市)為單位填寫《云南省2015年擬聘特崗教師登記表》(書面及電子文檔各1份,詳見附件3)并加蓋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5年6月20日前上報省教育廳審定。經教育廳審核確定后,擬聘特崗教師即可與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錄用工作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錄用工作結束后,各設崗縣(市、區(qū))將正式上崗教師信息上傳至教育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tǒng)(http∥tg.ncss.org.cn),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依據。
考生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設崗縣(市、區(qū))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
(二)崗前培訓。特崗教師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等,培訓時間不少于45學時。崗前培訓采用網上遠程培訓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各設崗州(市)、縣(市、區(qū))負責組織實施。
(三)教師資格認定。經過崗前培訓后,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又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擬聘人員,免試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四)上崗任教。特崗教師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派遣到設崗學校,由設崗學校安排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日常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縣(市、區(qū))和各有關高等學校要將特崗教師招聘作為拓寬就業(yè)渠道的一項重大措施,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張貼、班會等各種信息傳播手段,向畢業(yè)生和社會宣傳特崗計劃的方針政策和特崗教師招聘的有關信息,做好應聘畢業(yè)生政策咨詢解答。
(二)各地、各高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把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作為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jiān)督,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和違法行為。
聯系電話:0871-65141453
云南省教育廳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