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4年聘用制書記員、社工招聘公告
按照相關規(guī)定以及工作需要,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及社工?,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名、社工1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由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自主進行,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不納入編制管理。
三、招聘條件
(一)書記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有祿勸戶籍;
4.具備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優(yōu)先;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社工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有祿勸戶籍;
4.具備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
此次公開招聘統(tǒng)一進行現(xiàn)場報名、審核,不接受網(wǎng)絡、短信或來電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報名資格。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501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871-68996030。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以便工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現(xiàn)場領取填報)。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相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3)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yè)經(jīng)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參加考試時需憑有效身份證(或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方可進入考場。逾期未領取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jīng)查實,成績記為0分,取消考試資格。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參加。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成績將在祿勸檢察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六、體檢
由本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政審
本單位根據(jù)體檢合格確定進入政審人員,考生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本單位提交本人及直系親屬由公安機關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產(chǎn)生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以上工作結束后,本單位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情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祿勸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公示期內如擬聘用人員無招聘公告中“不得報考”之情形及其他問題反映,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待遇保障
工資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jīng)費保障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首聘合同期一般為2年,合同期滿,經(jīng)考核稱職,可續(xù)簽。
十、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祿勸檢察微信公眾號為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fā)布的平臺,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
5.報考人員已就業(y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4年8月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OTvOVCUVGGr2hkvBND0H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