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4年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4年5月11日(09:00—12:00,14:00—17:00)。
(二)地點:云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3樓會議室(地址:昆明市華山西路96號)。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人員見《2024年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一)筆試準考證(2份);
(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大學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學歷學位網上認證報告;
(四)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應載明專業(yè)或專業(yè)領域或專業(yè)方向;
(五)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屆畢業(yè)生,需攜帶《學歷獲取保證書》,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審驗工作將在考察階段完成。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照筆試分數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工作期間,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將用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通知考生相關考錄事宜,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聯系電話: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 0871-63636761
云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下載:2024年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xlsx
來源:https://www.yndrc.com/blog/artcontent?articleId=7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