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和《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所屬和聯(lián)系單位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2:1的比例,按考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現(xiàn)將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予以公示。
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規(guī)定比例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4月16日(周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資格復審地點:昆明市呈貢區(qū)祥和街1177號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號樓七樓705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電話:0871-63633232)。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材料;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全部證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問題導致復審不能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對復審材料如有疑問,請?zhí)崆奥?lián)系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電話:0871-63633232)。
四、資格復審要求
(一)考生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諾其真實性。
(二)復審未通過考生,可在2024年4月17日前對審核材料進行補充。若補充材料證明考生符合崗位條件,則考生可以通過資格復審。逾期未補充材料的,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該崗位正常進行遞補。
五、紀律要求
(一)考生須確保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審核過程中違規(guī)應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審核,不得予以崗位條件無關的理由給予考生不通過,對違反規(guī)定的,一經(jīng)查出,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發(fā)現(xiàn)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的行為,可以撥打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監(jiān)察審計辦公室電話進行舉報。
紀檢監(jiān)察審計辦電話:0871-63626204
附件: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部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下載: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來源:https://www.yncdc.cn/newsview.aspx?id=13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