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
2024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云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要求,現(xiàn)將進入我中心2024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4年4月16至17日。
(二)地點: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昆明市西山區(qū)西福路471號云南省藥物依賴防治研究所2樓210室)。
二、資格復審對象
從達到云南省2024年公務員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2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一)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
(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招錄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可從考錄專題網頁下載打印);
(五)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需有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蓋章的證明材料);
(六)證明滿足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資格復審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寫上日期。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的,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后續(xù)錄用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用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錄用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撥打咨詢電話:0871-65193496。
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
2024年4月12日
來源: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renshigongkai_0412/20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