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法院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現(xiàn)將臨滄市法院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4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臨滄市臨翔區(qū)團結路30號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五樓B-5012室。
二、資格復審對象
(一)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查閱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www.ynylxf.cn)。
(二)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
三、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筆試準考證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待面試使用、一份留存審核單位)、限制戶籍地職位需提供戶籍證明、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本人持原件提交審驗,審核合格,由資格復審單位在筆試準考證簽署“審核合格”并蓋章。
(二)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2、2023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4年2月底以前。
(三)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年畢業(yè)生,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在考察階段進行。
(四)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五)資格復審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
(六)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作出承諾并現(xiàn)場簽字確認。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二)請認真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考錄政策資料,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保持報名時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資格復審結束后,將確定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及注意事項,并在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請資格復審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注意登錄關注。
(四)咨詢電話: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883-2142620。
(五)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同步在云南警官學院開展,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0日
來源:https://fy.lcz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20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