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名(其中勤務輔警5名、留置對象看護人員3名、物流寄遞查緝專干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警務輔助人員身份
勤務輔警是指根據(jù)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留置對象看護人員由公安機關統(tǒng)一管理,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統(tǒng)一安排使用,負責對縣監(jiān)委留置對象的看護、轉押,以及對留置對象人身、物品、住處和相關場所的搜查工作。
物流寄遞查緝專干是指配合公安機關負責轄區(qū)物流寄遞業(yè)檢查工作,確保物流寄遞渠道的安全和順暢,協(xié)助打擊涉及物流寄遞的違法犯罪活動的專職人員。
勤務輔警、留置對象看護人員、物流寄遞查緝專干均不占用公安政法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三、崗位設置及人數(shù)
四、招聘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學歷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在2024年2月2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2024年3月即可上正常班但尚未拿到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必須出具學校證明方可報名。
(六)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期間出生),出生時間以居民身份證記錄為準。
(七)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機關政審合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和其他單位簽訂合同期未滿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的;
11.有紋身或身體裸露部位有大面積疤痕(長度大于5厘米)的人員;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21日至3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江城縣公安局政工室511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到報名點領取《江城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政審表》、《考生承諾書》,填寫后交工作人員審核。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原件,有退伍證、機動車駕駛證需一并提交;(2)同時提交上述證件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3張。
(二)考生資格審查
由江城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要求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三)崗位調劑及裁減
每人限報1個崗位,每個招聘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2。若達不到1:2比例的,經縣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放寬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為避免浪費崗位,縣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可對報名考生進行崗位調劑。
(四)體能測試
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開展。體能測試的項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1000米跑;
3.縱跳摸高。
其標準按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進行,即:
體能測試由江城縣公安局組織實施,其中縱跳摸高可測試三次,取最好成績;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能測試一次。
具體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如體能測試達標人員未達到1:2比例的,按1000米測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成績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優(yōu)先條件
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犧牲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優(yōu)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招聘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優(yōu)先招聘高學歷者。
(七)政審
根據(jù)考生成績排名按1:1比例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若同崗位成績并列,以體能測試1000米跑用時短的成績進入。本次招聘輔警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因考生政審不合格,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從該崗位遞補人員參加政審。
(八)體檢
政審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因體檢不合格,依次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據(jù)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城縣公安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2.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江城縣公安局監(jiān)督電話:0879-3722787。
六、簽訂合同和待遇保障
江城縣公安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續(xù)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每人每月2859.00元(含個人需繳納的社會保險金)。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關注“普洱江城公安”微信公眾號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的誤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書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終止或取消其錄用資格,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除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外,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向報考人員收取其它費用。
聯(lián)系人:黃警官 13769950918。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4年2月20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v_1WMwca06WDxJW9DFba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