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文山市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為“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輔警身份及所從事工作范圍
本公告所指的輔警指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人員。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文山市公安局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2名(男性),工作崗位根據招錄人員情況和工作需求由市公安局進行統(tǒng)一安排。
三、崗位職級及薪酬待遇
輔警工資主要由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構成,繳納五險一金,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保險費從輔警工資中扣減。其他保險費用由文山市公安局承擔。
(一)職級薪酬
1.機關一類崗薪酬標準為38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保險和績效工資500元/月);
2.機關二類崗薪酬標準為35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保險和績效工資500元/月);
3.城區(qū)派出所崗薪酬標準為32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保險和績效工資500元/月)。
4.鄉(xiāng)鎮(zhèn)派出所崗、看守所、拘留所、警衛(wèi)大隊崗薪酬標準為30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保險和績效工資500元/月)。
(二)試用期薪酬及要求
崗前培訓后,執(zhí)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薪酬為基礎工資1500元(含個人承擔部分保險)。
(三)福利待遇
1.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配發(fā)工作證件、服裝、標識等。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執(zhí)勤、通信和防護裝備。
2.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間因工受傷、致殘、死亡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落實有關待遇;被評定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規(guī)定,落實有關撫恤待遇。
4.各具體用人部門設有食堂,餐費自理。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輔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雙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體重不低于50kg;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單位分配及轉崗;
6.普通崗位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8.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中國共產黨黨員、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和政法院校類畢業(yè)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具備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未經批準離職、曾被文山市公安局解聘的;
5.社會公德差的,不注重提升個人品德的,有虐待家庭成員記錄的,不承擔贍養(yǎng)父母或撫養(yǎng)子女義務的,無責任心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有直系親屬、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
8.有明顯紋身、身體裸露部位有大面積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員;
9.現(xiàn)役軍人;
10.患有嚴重傳染疾病的;
11.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到文山市公安局報名點領取或在微信公眾號“文山市公安局”自行下載《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并據實填寫,準備好報名材料,前往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退伍證、征信報告等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A4紙);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認真閱讀并真實、完整填寫好《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后簽名捺印。
(三)資格初審: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通過資格審查的可進入政治審查環(huán)節(jié)。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人員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時間: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點:文山市新平街道大溝絞社區(qū)梧桐1號文山市公安局6樓618(輔警招聘報名點)
(五)招考流程
1、政治審查。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進行政治審查。
2、筆試。政治審查后,開展集中筆試。筆試成績分為好、中、差等次。
3、面試。體能測試結束后,按照體能測試合格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
4、體能測試。通過政治審查的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包括長跑(男子1000米跑)、4x10往返跑、縱跳摸高、立定跳遠四項,其中一項不合格即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評參照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進行。
5、體檢。面試結束,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分數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的縣(市)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費用自理。
6、公示。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后,在“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本次招聘由文山市駐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實名舉報如實反映問題。
7、崗前培訓、試用及考核。崗前培訓期和試用期結束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8、聘用。
根據招聘人數,按照考生報考綜合成績排名及測試、政治審查結果確定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被聘用考生與文山市公安局按法律法規(guī)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到文山市公安局對應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一年一簽,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繼續(xù)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據。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xié)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在崗位最低服務滿一年,方可提出辭職。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的,將承擔違約責任,應當支付崗前培訓、制式服裝等費用。市公安局將把違規(guī)辭職情況通報公務員管理、勞動就業(yè)等相關部門。
年內減員補聘說明: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開展下次招聘前,若文山市公安局出現(xiàn)已聘用人員離職、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等減員情況,我局將不再單獨開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筆、面試、體測綜合成績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政審”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通過后補聘入職。
9、其他說明及要求
(1)應聘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測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的,視作放棄。
(2)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招聘工作推遲的,將在“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通知說明。
本公告由文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尹警官15908760707
附件:2024年文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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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5-Sdr3y1NrIK__X80Ap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