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將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在全國、全省或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符合崗位條件的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具體范圍詳見《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本次選調崗位共2個:麻醉醫(yī)師、神經內科醫(yī)師,具體選調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選調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電腦瀏覽器進入云南考試招聘網https://www.ynkszp.net進行報名。
2.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至9月15日下午17:00。截止時間后不接受任何形式報名。
準考證打印: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至9月23日上午9:00。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時遇到相關技術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0871-64100227。
3.報名流程:
報名請登錄云南考試招聘網(https://www.ynkszp.net),具體操作詳見《網絡報名流程》(附件2)。
(1)電腦瀏覽器打開“云南考試招聘網”網址:https://www.ynkszp.net,選擇【最新考試】專欄進行報名。
(2)打開報名地址開始報名。
(3)填寫報名信息
依次填寫相關信息,確保自身符合所報考的崗位,并能夠確保后續(xù)資格復審時能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以供審查。填寫信息后仔細審核自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以及是否符合所報考的崗位要求。
(4)提交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填寫好后,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就可提交審核,報考信息一旦提交審核,將不可修改,請在提交審核前認真檢查報名信息的正確性。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崗位計劃表》中專業(yè)、工作經驗、任職經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問題,可按《崗位計劃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聯(lián)系。
因考生個人原因選錯、漏選、多選報考崗位,錯填、誤填個人信息導致不能參加后續(xù)程序,由考生本人負責,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
(1)各崗位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崗位或相應遞減選調人數,遞減選調人數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均以畢業(yè)證專業(yè)為準。
(3)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方式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2.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事業(yè)單位綜合能力素質測試》一科,考試時間2.5個小時,滿分100分。
3.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23年9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考試注意事項
(1)昆明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2)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5.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相關網站公示。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人數1:2或1:3的比例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方式
由報考人員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方式及審查時間、地點,由各選調單位通知并實施,報考人員也可查看醫(yī)院官網發(fā)布的信息。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其他所需材料由選調單位確定。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遞補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7日下午17:00,后續(xù)不再進行遞補)。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以適當方式通知安排。
3.面試方式和主要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主要內容由各選調研究確定。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的確定等詳見《崗位計劃表》。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或專業(yè)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綜合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相關網站公示。
(六)確定考察體檢人員
考試綜合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選調崗位數與擬進入考察體檢人員數1:1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方式確定。加試筆試或面試由選調單位自行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同時在選調單位所列網站或以適當方式進行公告,最終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對劃定分數合格線的崗位,相應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考察體檢人員。有其他明確分數要求的以《崗位計劃表》為準。
(七)考察、體檢
考察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學習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按照檔案核查要求進行審核,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由選調單位與主管部門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huán)節(jié)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行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擬選調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由選調單位與主管部門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huán)節(jié)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的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采取適當方式通知。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xù)。
調動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調動資格。
四、選調工作紀律
(一)報考人員必須服從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相關政策規(guī)定,提交與選調崗位條件相符的證件,填寫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考試部門、選調單位相關網站了解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筆試通過后在后續(xù)選調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出具本人簽字的書面申請。
(四)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聘用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財務、紀檢崗位。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五)在選調過程中及辦理調動后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選調資格。
(六)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委、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本次公開選調與昆明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同步進行,詳細公告可登陸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昆明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及相關附件。
(二)未盡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昆政辦〔2021〕44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聯(lián)系電話
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人力資源部:0871-65610054。聯(lián)系人:李老師。
附件:1.《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昆明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https://www.ynjs.com.cn/main/tongzhigonggao/detail/2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