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注意事項
1.請注意報名簡章上的工作年限和任職的計算方法,并按照簡章上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2.破格報名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書、文獻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要連同報名表一起上報。
3.由于1992年考試會計師統(tǒng)一考試,按規(guī)定自1993年(含1993年)后通過評審方式取得的會計師資格證書無效。
4.在資格審查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省考辦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