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文旅局關于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施甸縣文旅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
駕駛人員1名(限男性)。聘用人員由施甸縣文旅局管理,履行公務用車有關職責。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戶籍地在保山;
6.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持有5年以上(含5年)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自愿從事駕駛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8.我市辦理了《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的五類就業(yè)困難人員,并且符合公益性崗位錄用條件人員。
9.已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滿三年及名下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10.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退伍軍人、中共黨員優(yōu)先招聘,并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處罰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駕駛人員工作的。
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9.有其他不適合從事駕駛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所需材料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結束。
2.報名地點:施甸縣文旅局辦公室。
3.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駕駛證復印件1份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施甸縣文旅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等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進入面試。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由施甸縣文旅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通過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及聘用
通過面試的人員須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企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程序、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薪金待遇2800元/月(含個人承擔部分的五險一金),單位不提供食宿,出差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報銷差旅費補助。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未盡事宜由施甸縣文旅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羽聯系電話:0871-8121692
施甸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VbXx7q9L2M_26ShMrTJh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