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校關于2015年度考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的通知
按照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中央黨校2015年度考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生確認參加面試
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1月15日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gdrc@ccps.gov.cn確認, 郵件標題務必注明“×××(姓名)確認參加中央黨校×××××職位面試”。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一)請考生于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校(不接受本人遞送或快遞公司送達):
1.報名登記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要求貼好照片(報名時提供的照片),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和其他證書復印件(應與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相符)。
5.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和就業(yè)報到證(派遣證)復印件。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考生,需同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有關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
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二)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大有莊100號中央黨校組織部干部一處收,郵編100091。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收到。
(三)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須在3月9日前將本人簽字的書面說明傳真至010-62883572。凡隨意棄考的,將記錄在案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計入誠信檔案。
(四)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面試時請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xiàn)場復核。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五)逾期未進行郵件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我校2015年度考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擬于3月11日進行,相關事宜請考生關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的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10-62805586
中央黨校組織部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