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2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及時補充隊伍力量,根據(jù)工作需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9名,現(xiàn)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益性崗位人員9名,性別不限。
二、招聘條件
(一)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熟練操作office辦公軟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2.在同等條件下,法學、漢語言文學、檔案管理、文秘、計算機相關專業(yè)優(yōu)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有其他不適宜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不受理);
(三)報名聯(lián)系電話:0875-2207024;
(四)報名地點: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505辦公室(隆陽區(qū)正陽北路308號);
(五)報名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已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且加蓋原單位公章;
3.在職人員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關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填寫《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考生須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聘用的,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5.報名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待定,詳細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準考證標明的地點和要求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情形,則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一次仍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以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xiàn)相同成績取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和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申請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聘用人員正式上班,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見報院黨組研究決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期滿后根據(jù)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xù)簽??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
七、儲備人員
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作為儲備人員,當我院公益性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從儲備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八、待遇和保障
工資待遇參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jīng)費保障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fā)現(xiàn)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報考生本人承擔。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我院報到,未經(jīng)我院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被聘用人員均應服從黨組的分配,如不服從者取消錄用資格。
附件: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K9usmWLJtO1l6pYAVm3f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