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速錄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公開招聘編外速錄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編外速錄員5名(其中文秘崗1名)、招聘崗位詳見《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速錄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4.掌握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年齡為35周歲以內(nèi)(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崗位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速錄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和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玉溪招聘網(wǎng)(www.0877zp.com )、“玉溪招聘網(wǎng)”微信公眾號(yx0877zp)、“玉溪那點事”微信公眾號(ynyxnds)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網(wǎng)絡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表中須注明報考崗位)。
2.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7月9日至7月19日,上午8:15至11:45,下午14:00至17:30,周六下午及周日除外。
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qū)鳳凰路136號(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綜合服務大廳)。
現(xiàn)場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交《崗位報名表》(A4紙打印并貼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查詢下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相關專業(yè)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現(xiàn)場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2張(背面注明姓名)。
3.網(wǎng)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7月9日8 :00—7月19日17 : 00
網(wǎng)絡報名:關注“玉溪招聘網(wǎng)(yx0877zp)”微信公眾號,在公眾號底部菜單點擊【招聘平臺→進入在線報名】或回復【在線報名】進入報名頁面,登錄/注冊后按照提示完善崗位報名表、按規(guī)定要求上傳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查詢下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相關證書掃描件、上傳一張小一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jpg、png格式),再選擇崗位進行在線報名,報名材料經(jīng)后臺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收到短信回復,報考人員按照短信提示進行在線繳費,繳費完成后即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可按照短信提示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4.現(xiàn)場報名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在玉溪招聘網(wǎng)(www.0877zp.com)公告,報考期間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未關注網(wǎng)絡公告或未按時領取準考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5.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6.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人,因本人原因放棄考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7.報名咨詢電話:0877—6100009、6243366
13887761000(郭老師)、13708675193(王老師)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xiàn)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nèi)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4.報名時需提交所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當場審驗后退還本人,收取復印件。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二)考點安排
具體考試的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以準考證記載時間為準)
3.筆試地點:筆試考試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shù)在“玉溪招聘網(wǎng)”(www.0877zp.com)適時公布。
(四)崗位技能測試與面試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等額或差額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考生現(xiàn)場確認技能測試成績并簽字確認,滿分為100分。等額崗位技能測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按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jù)2:5: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2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考察
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編外速錄員名單,并在玉溪人才網(wǎng)、玉溪招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公示后出現(xiàn)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nèi)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編外速錄員薪資:4200元/月(含五險及績效工資)
九、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入職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禁考等相應處罰。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自備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碼”“通信行程卡”,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管理。“云南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體溫異常的考生、來自或途徑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七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或途徑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離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四)玉溪人才網(wǎng)、玉溪招聘網(wǎng)為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fā)布的網(wǎng)站,請報考人員留意相關通知。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77-2618848。
(六)本公告由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77-2616058。
附件:
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4866351&cateid=4